材料:中国的屋舍之税起源很早,且与城市的发展密切相关。先秦的“廛布”首向官府管辖市场中的商业用房征税。汉代的“市肆之税”指向官府和私人用房,既有商业性用房也有居住用房,具有城市土地利用、屋舍和经营税共征的特点。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店舍之征开始对房屋划分等级,屋舍之税的征收办法开始具体化。唐代“间架税”具有单一屋税的性质,征税办法的操作性强。五代十国时期“屋税”之名正式出现,且成为国家常赋。宋代确立城郭之赋以及宅税和地税的分野。由此,屋税正式成为一个独立税目,改变了此前屋舍、土地利用和经营税混而征之的情况。这一嬗变,是我国古代城市不断发展、人口增多、城市建筑用途多样、城市空间结构不断变化和发展的结果。
——据吴晓亮等《先秦至唐宋屋舍之税嬗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