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就旧中国一般的土地情况来说,大体是这样的:占乡村人口不到百分之十的地主和富农,占有约百分之七十至八十的土地,他们借此残酷地剥削农民。而占乡村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贫农、雇农、中农及其他人民,却总共只占有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土地,他们终年劳动,不得温饱。
﹣﹣摘编自刘少奇《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
材料二:某县土地改革前后各阶层土地占有情况(单位:亩)
地主 | 富农 | 中农 | 贫雇农 | 其他 | ||
土地改革前占有土地 | 百分比 | 37.6 | 12.8 | 34.2 | 11.9 | 3.5 |
人均 | 9.93 | 4.71 | 1.69 | 0.4 | 0.79 | |
土地改革后占有土地 | 百分比 | 5.8 | 4.16 | 34.2 | 50.39 | 5.45 |
人均 | 1.52 | 1.53 | 1.69 | 1.54 | 1.51 |
材料三:土地改革的基本内容,就是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这样,当作一个阶级来说,就在社会上废除了地主这一个阶级,把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这样一种改革,诚然是中国历史上几千年来一次最大最彻底的改革。
﹣﹣摘编自刘少奇《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