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伊拉斯谟认为,“为了避免《圣经》的被掩盖、曲解或僵化成教条,就必须追根溯源,以《圣经》的原本(如希伯来语《圣经·旧约》和希腊语《圣经·新约》)为终极标准……应该尊重的是真理,而不是权威。”他还主张在翻译中讲求风格,而风格取决于读者的要求,也就是要满足普通大众的语言风格要求。
——王崧珍《从多雷到伊拉斯谟》
材料二:人文主义者伊拉斯谟认为,宗教的精义是个人与上帝的交流,宗教与其说是教义的堆砌,毋宁说是一种道德追求。他把自己的宗教称为“基督哲学”,认为基督教应该教导信徒如何在平时过充满善行的生活,而不应该成为单纯出于救赎目的的信仰教条。对他来说,中世纪宗教生活中一些外在的形式(比如朝拜、斋戒、赎罪券等)并不是很重要,真正的信徒应该效仿基督,拥有发自个人内心的信仰。在他1509年完成的名著《愚人颂》中,对教会人士的讽刺体现了他希望教会改革的强烈愿望。
——廖学盛《世界历史十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