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社区宣传栏中张贴的内容
㈠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节选)
指标名称 | 测评内容 | 测评标准 |
Ⅱ-23市民文明行为 | Ⅲ-52公共场所道德 | ⑴ 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一系列不文明行为; |
⑵ 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 ||
⑶ 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现象。 | ||
Ⅲ-54公共设施维护 | 已设的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等公共设施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 |
Ⅲ-55人际关系 | ⑴ 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 |
⑵ 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
㈡ 宣传海报
材料二
3月10日,市创办对我市街道(社区)、集贸市场等点位常态化创文情况通报:
某社区存在小广告乱张贴、地面烟头多、毁绿种菜、楼道内杂物堆积、公益广告栏内乱涂乱画的现象。
市创办希望相关责任单位尽快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