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山东、河南签订《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根据协议:若水质全年均值达到Ⅲ类标准,互不补偿;水质年均值在Ⅲ类基础上每改善一个水质类别,山东省给予河南省6000万元补偿资金;每恶化一个水质类别,河南省给予山东省6000万元补偿资金.2022年4月,根据跨省界监测:2021年度入鲁水质为Ⅱ类,与上年度持平;但部分水质指标同比略有下降。测算后,山东应补偿河南省5005万元。未来,跨省、市、县的黄河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将逐渐推广。
简述河南为落实协议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协议推广后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