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宋仁宗继位之初“赋役未均,田制不立,因诏限田”,但“终以限田不便,未几即废”。欧阳修试图在河北、河东、陕西等“民有遗力,地有遗力”之地实行“营田”:“官贷其种,岁田之入与中分之,如民之法募吏之习田者为田官,优其课最而诱之”,并实行官方代为买牛和“免其役”的优惠政策。后又招募流散农民和组织闲置劳动力——乡兵,开发京西荒地,改变“尽禁沿边之地,不许人耕”的消极的边防政策……
朝廷采纳欧阳修建议,实行“千步方田法,括定民田,首括一县得田二万六干九百三干余顷,均其赋于民”……针对农业人口流失问题,欧阳修提出“乡兵本农也,籍而为兵,遂弃其业。今幸去农未久,尚可复驱还之田亩,使不得群游而饮博,以为父兄之患。倘若能使乡兵皆耕,而久废之田利又数倍,则岁谷不可胜数。”
此外,欧阳修还提出“休其本以胜之”的辟佛主张,主张在农民“不耕休力之时,而教之以礼”……针对“民户贱卖其田,或逃而去”,欧阳修反对“量国用而取之民,未尝量民力而制国用”,主张遵循传统的“量入以为出”的古训,上爱其下,下给其上,使不相困。随着政治形势的发展,欧阳修被排斥出朝廷,改革被废止。
——摘编自铁爱花《试论欧阳修的农业改革思想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