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我国扫肓教育始于清末。为应对列强入侵与民主革命浪潮,清政府1908年公布简易识字学塾计划,1909年颁布《简易识字学塾章程》,遂由京师逐渐推行各省,招收年长失学和贫家子弟无力就学者,学习国文、国民道德、算术、习字、体操五门课程,免收学费,书籍用具由学校提供。我国第二次由政府规定的扫盲教育是1929年国民政府颁布的《民众学校办法大纲》,设有识字、三民主义、常识、珠算或笔算、乐歌。抗战期间,国民政府颁布《修正民众学校规程》,赋予民众学校新使命,同时在《国民教育实施纲领》中将教育与实业、生活切实相连,并颁布《国民学校和中心学校办理社会教育要点》,进一步推动扫盲教育。此外,民间扫盲教育也有所发展,如陶行知的乡村工学团。另外,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也进行了不同形式的扫盲教育。
材料二:新中国成立之初,文盲占总人口的80%以上。为使广大工农群众摆脱愚昧、当家作主,扫盲成为新中国的一项重要工作。1949年12月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拉开新中国扫盲事业的序幕。过渡时期,国家大力开展工农识字运动,普遍推广“速成识字法”,并不断在农村、机关干部、工厂、矿山、企业职工中加强扫盲教育。约十年的扫盲教育,使我国青壮年文盲降低了37%,依靠群众、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举办各种形式的、以识字为主要内容的文化技术扫盲教育并取得了显著成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扫盲教育由以扫盲为主,到初步建立起由扫盲、初等、中等到大专的工农教育体系。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刘立德等著《新中国扫盲教育史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