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早在战国时期,中国就有了官办医院用于贫病救治的例子。秦汉时期,由中央政府到地方各级的医事管理制度建立起来,地方郡县的医疗事宜和救助有了专门的管理机构。《汉书》中记载汉武帝刘彻曾设置收容和救治病人的专门机构。据《南齐书》记载,“子良于贫病不能立者,在第北立廨收养,给衣及药”;南北朝时,魏世宗不仅建设医馆救治京城内外患者,还召集名医编撰医书,发布乡邑,普及医学知识。唐朝沿用了始建于南北朝时期的“太医署”,作为医学教育机构,并在地方郡县建立分支机构,客观上起到了传播医学知识、救助基层贫病者的作用。
自汉末传入中国的佛教,改变了统治者的慈善救助观念,并由此建立了“悲田养病坊”这种医疗救助机构及相应的管理制度。该机构在南北朝时期是寺庙僧人将社会、个人捐赠的田地捐出部分作为“悲田”,用于免费教助贫病人群的,到唐朝时期逐步演变成官方筹办的常设慈善医疗救助机构,专门救助贫穷老人、病人、残疾人及孤儿。
——摘编自陈文贤、李宁秀、任晓辉《中国历史上的农村济贫与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