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18世纪末,法兰西共和国宪法规定:凡支持革命的外国移民都可以成为法国公民,所有公民都享有平等地位,但外来移民在语言、文化、宗教等方面的特殊性不得保留。第三共和国时期,共和派通过实现普选权、新闻与结社自由等方式力图使所有人都融入法国并享有平等权利,但外来移民还是因为国籍受到歧视。1880-1930年间,法国政府通过向来法打工的外国人发放许可证的方式为亏损行业输入廉价劳动力,以此保护本国劳动力市场。1974年,法国政府采取应急性措施终止外籍劳工入境。1977年,法国决定以提供补贴的方式,鼓励业已入境的外国移民全家返回原籍。
——摘编自马胜利《“共和同化原则”面临挑战》
材料二
——摘自李明欢《“共和模式”的法国移民政策研究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