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20世纪60年代,日本经济实现了腾飞,但是对于55岁以后的老年人来说,再就业形势仍然十分严峻。1971年,日本政府实施《中老年等群体雇佣促进特别措施法》,明确了推进延迟退休到60岁的目标。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平均寿命不断提高、经济发展增速减缓以及社保财政危机等因素的影响下,日本政府在1986年对《特别措施法》进行修改,更名为《高龄者雇佣安定法》(以下简称《安定法》),开始规定企业需要努力实现雇佣到60岁的义务。1994年,为了与退休年龄提高形成有效地街接,日本政府进行了《安定法》的修改,明确规定了企业有雇佣员工到60岁退休的义务,并从1998年开始正式实施。以1994年《安定法》的修改为标志,日本第一次的法定延迟退休政策得以确立。
——摘编自丁英顺《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日本延迟退休政策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