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否有权想信什么就信什么?
①人有权利相信任何他想要相信的东西吗?常有人称这种“权利”是固执无知者的最后避难所,当这些顽固分子被如山的证据和汹涌的意见包围时,他们会说:“我就是相信气候变化是一场骗局,别人怎么说我不管,我有这样相信的权利!”问题是,他们真有这个权利吗?
②我们承认,人都有“知道”某些事情的权利。我有权知道自己的雇佣合同条款,医生对我的病情诊断,我在学校里得的分数,是谁在控告我,我的罪名又是什么等等。
③然而,信仰并不是知识。就像分析哲学家摩尔在20世纪40年代指出的那样,你不能说“天在下雨,但我不相信天在下雨”,这么说是荒谬的。信仰渴望真相,但并不蕴含真相。信仰可以是错误的,可以缺乏证据或逻辑思考的支持。它们还可以是道德败坏的,比如性别歧视、种族歧视或恐惧同性恋的信仰,比如相信养育孩子的正确方法是“消灭意志”、严厉体罚,比如相信老人应该一律安乐死,又比如相信“种族清洗”是一种政治解决方案等等。
④上面这些判断假定了信仰是一种有意为之的行为。但其实,信仰往往不太像有意而坚定的行动,更接近一种态度或者精神状态。有的信仰(比如个人的价值观)并非出自人的慎重选择,它们是从父母那里“继承”的,从同侪那里“获取”的,它们要么在不知不觉之间被我们吸收,要么由体制和权威反复灌输,要么通过道听途说为我们接受。我认为,“获取并抱持信仰”未必是错,错的是“明知道信仰不对还要加以维护,不肯怀疑它们、抛弃它们”,因为这些都是有意的、不道德的行为。
⑤“你算老几,能告诉我该信什么?”狂热的信徒这样反驳。然而连这个反驳也是错的,它假定了信仰的成立应该依赖某个人的权威,而忽略了“现实”这个角色。我们的信仰旨在反映现实世界,正是在这一点上,信仰可能陷入混乱。有些信仰是不负责任的,更具体地说,有些信仰是以不负责任的方式获得和保留的。比如一个人可能无视证据,接受流言、谣传、或是来源可疑的证词,他可能忽视某个信仰和他的其他信仰互不相容,可能接受一厢情愿的想法,或者表现出对于阴谋论的偏好。
⑥19世纪数学哲学家威廉·克利福德曾宣称:“无论任何时间地点任何人,只要没有充足证据就相信某事,就是错的。”我倒不是要恢复那种强硬的证据主义。克利福德这么说,是要阻止不负责任的“过度信仰”,也就是忽视证据,而用一厢情愿的想法、盲目的信念或情怀来刺激或是维护信仰。
⑦詹姆士在探讨各种宗教经验时提醒我们,“信仰的权利”可以营造出一片宗教宽容的氛围。那些立足于教义的宗教曾对不信教的人施行压迫、折磨,并发动了无数战争,要终止这类暴行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双方承认彼此“信仰的权利”。然而即使在这个背景下,我们依然不能宽容那些本身极不宽容的信仰。任何权利都有限度,而且和责任伴随。
⑧不幸的是,今天的许多人滥用了信仰的权利,对责任却嗤之以鼻。他们往往用一句“我有信仰的权利”来为自己的顽固不化和错误知识辩解,这并不符合詹姆士对信仰的权利提出的要求。有人相信人类登月或桑迪胡克小学枪击案是政府虚构的事件,相信巴拉克•奥巴马是穆斯林,相信地球是平的,或相信气候变化是一场骗局。这些人所宣称的信仰权利是一种消极权利,其目的是排除对话,避免质疑,并禁止别人干涉自己的信仰和忠诚。这些人的心灵已经关闭,不再向外界学习。他们或许是“真正的信徒”,但他们不是真理的信徒。
⑨和自由意志一样,信仰是人类自主权的基本成分,也是个人自由的最终根据。但是克利福德也指出:“在任何情况下,一个人的信仰都不是一件只涉及他自己的私事。”信仰塑造态度和动机,引导选择和行为。人的信仰和知识都是在一个认识共同体内形成的,并且反过来影响着这个共同体。信仰有信仰的伦理,无论是信仰的获得、维护还是放弃,都有规矩可循。这套伦理既产生了我们信仰的权利,又对它提出了限制。如果有的信仰是假的、道德败坏的、或不负责任的,那它们就也是危险的。我们没有信仰它们的权利。
(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