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是中国封建社会晚期发展的重要转折时期,也是世界历史发生突变的重要时期。15-17世纪是西方所谓的“大航海时代”,把世界的东方和西方更为直接地碰撞联系在一起,从而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史”国际性格局。而在中国,传统的大一统中央集权体制进一步得到延续和强化;与此同时,社会经济的进步更多地体现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层面上。面对西方商人与殖民主义者的东来,古老的中国政治体制与民间社会,被迫衍生出相应的对应之道。这些对应之道,构成了明代“海上丝绸之路”的主要发展模式。我们今天重新思索明代“海上丝绸之路”主要发展模式的历程,对于“一带一路”建设,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明代的朝贡体系是最受近现代以来人们诟病的外交政治体系。朝贡体系无疑是明代对外即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外交基石,近现代以来,人们诟病这一外交体系的主要着眼点大致有两个方面。第一,明代政府以朝贡体系的外交方式,把自身树立为“天朝上国”或“宗主国”的地位把来往的其他国家,作为“附属国”的地位来处理。第二,在明代朝贡体系之下的外交,是一种在经济上得不偿失的活动;外国的来朝贡品,经济价值有限,而明朝帝国赏赐品的经济价值,大大超出贡品的经济价值。
明代朝贡体系之下的外交在经济上得不偿失这种观点,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20世纪40年代以来关于中国封建社会内部是否已经出现资本主义萌芽问题大讨论的影响。这种从纯经济的角度来评判明代的朝贡体系的作法,实际上是严重混淆了明朝的国际外交关系与对外贸易的应有界限。明代对外朝贡体系的确立,是建立在国与国、地区与地区之间和平共处的核心宗旨之上的。明朝朝贡体系中的外国贡品,是不能与欧洲中世纪以来的宗主国与附属国之间的定期、定额的贡赋混为一谈的。
迄今为止,我们还看不到明代正常的朝贡往来中的“厚往薄来”对于明朝政府的财政产生过如何不良的影响。从更深的层面来思考,我们判断一个国家或一个时期的对外政策是否正确,并不能仅仅以经济效益作为衡量得失的主要标准。明朝中后期,社会经济特别是商品市场经济发展较快。正是这个时候,欧洲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步步推进,早期殖民主义者跨海而来,试图打开中国社会经济的大门。差不多在同一时期,中国的商人们开始萌动着突破传统经济格局和官方朝贡贸易的限制,投身到海上贸易浪潮之中。
明代社会同样是推进“世界史”格局形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受到政府禁海政策的压制,明代东南沿海地区的商人们在一定程度上不得不采用亦盗亦商的经营行为,但随着王朝的更替和政治环境的变化,这种经营行为终究不能长期延续并且发展下去。从国际贸易角度看,这也是中国海商逐渐失去东南亚海上贸易控制权的重要标志之一。明代朝贡体系,仅着眼于政治仪式层层面的外交政策,忽略了文化层面的对外交流,到17世纪之后,东亚以及中东的政治版图发生变化时,中国对南亚西亚以及中东的政治影响力就不能不迅速衰退。
(摘编自陈支平《明代“海上丝绸之路”发展模式的历史反思》,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