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尔巴赫的巨著《摹仿论》谈到荷马史诗与《旧约》故事在文体上的差异。他说荷马的叙述完整而周到,各种事件都发生在前景,连接紧密,表述从容,什么都不隐瞒;《旧约》故事则朝着一个目标发展,只突出对人物行动有用的部分,其余则任其模糊不清。这跟两者所描写的人物的身份有关:荷马写的是上层社会的生活,《旧约》的对象则不分阶级。
这不正是《红楼梦》与《水浒传》在写法上的区别吗?《红楼梦》像荷马史诗,事无巨细,皆刻画无遗,工笔细描,笔笔都勾连开去;《水浒传》像《旧约》故事,删繁就简,一气呵成,朝一个目标进发,只突出聚光灯下的行动,其余都模糊成背景。这是因为两者所反映的社会生活形态有显著不同。大观园是岁月静好,现世安稳,作者乃耽于文字的声色,讲究细节的丰缛与感官的华美;而梁山泊则险象环生,杀机四伏,说话人线条比较粗放,常有“说时迟,那时快”的强烈动感。
举两个例子说明。《水浒传》写端王赵佶赴驸马王诜的府上宴饮,《红楼梦》写贾宝玉到冯紫英家中饮宴,都涉及皇亲国戚,都是宴饮时上洗手间,也都有赠人礼物的事,正好可以对参。《红楼梦》里,宝玉出席解手,蒋玉菡随了出来。宝玉见蒋玉菡妩媚温柔,心中十分留恋,问他戏班中有一个叫琪官的在哪,可惜无缘得见。蒋玉菡笑道,就是我的小名儿。宝玉连称幸会——将一个玉玦扇坠解下来,递与琪官……琪官接了,笑道:“……我这里得了一件奇物,今日早起方系上,还是簇新的,聊可表我一点亲热之意。”说毕撩衣,将系小衣儿一条大红汗巾子解了下来,递与宝玉,道:“这汗巾子是茜香国女国王所贡之物,夏天系着,肌肤生香,不生汗渍。昨日北静王给我的,今日才上身。若是别人,我断不肯相赠。二爷请把自己系的解下来,给我系着。”宝玉听说,喜不自禁,连忙接了,将自己一条松花汗巾解了下来,递与琪官。
《红楼梦》里的礼物,从来就没有简简单单送出去和收进来的,比如这两条汗巾。宝玉送琪官的松花汗巾,原来是袭人送给自己的。而琪官送给宝玉的大红汗巾,本来自己系小衣儿的,解下来送给宝玉,当晚就被宝玉偷偷系在袭人腰里了。宝玉无意间成了中介,做了媒,这两条汗巾也无形中化作信物,为琪官最后娶了袭人埋下了伏线。这是后话,作者还前有导引,侧有映射。刚刚在酒席上,琪官念的一句诗,偏巧是“花气袭人知昼暖”。薛蟠便嚷着袭人是宝贝。
到了《水浒传》里,一切都简单了,那是囫囵的吃喝、直接的馈赠:
端王起身净手,偶来书院里少歇,猛见书案上一对儿羊脂玉碾成的镇纸狮子,极是做得好,细巧玲珑。端王拿起狮子,不落手看了一回道:“好!”王都尉见端王心爱,便说道:“再有一个玉龙笔架,也是这个匠人一手做的,却不在手头,明日取来,一并相送。”端王大喜道:“深谢厚意,想那笔架,必是更妙。”王都尉道:“明日取出来,送至宫中便见。”
这一对玉狮镇纸,一个玉龙笔架,王驸马隔日就差亲随高俅送去,恰遇见端王在踢球,高俅一不小心露了一脚,从此发迹。由此可见在施耐庵笔下,这两样东西只是作为道具,起了黏合情节的功能,不像曹雪芹笔下,每一物事总是勾连起故事的发展,穿织起人物的命运。所以,曹雪芹会把汗巾的来历和特点一一交代,是北静王送的茜香国女国王所贡之物,“夏天系着,肌肤生香,不生汗渍”。施耐庵则一笔带过,“极是做得好,细巧玲珑”“也是这个匠人一手做的”。要问怎样的玲珑,哪一个匠人?不提。
施耐庵是线型的叙事,一切都悬空在目前,只一束光打在上面。曹雪芹的叙事却是网状的,拿奥尔巴赫的话说,是像荷马一样光照均匀,所以处处都能显影。
如此看来,《红楼梦》在感官、语言上的品位是不是比《水浒传》要高出许多呢?不能这么说。奥尔巴赫认为,荷马史诗与《旧约》故事这两种文体,事实上无分高下,它们只是不同风格的基本类型而已。文字的繁简都是服务于总体需要的。《水浒》是行动中的诗,好汉们走的都像是一条空荡荡的路。不是从作者看来,而是从人物看来,途中没有什么好瞧的,安全走到就不容易了。作者不会僭越到人物前头去发话。
顾随也极赞施耐庵的文笔之妙:“若《红楼》算‘能品’,则《水浒》可曰‘神品’。”但是,若换了另一个角度,曹雪芹的境界似乎又更高了,因为如马鸣《大乘起信论》所说的,粗中之细,菩萨境界;细中之细,是佛境界。因此,同为对人类现实的再现与复叙,《红楼梦》的世界更接近于我们今天绝大多数人所认知的那一个:人物牵扯在各种各样的关系之中,说话和行动都得注意他人的感受,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总之,大观园里都是规训了的社会人,不像山寨水泊中人,只凭自然驱使。
(摘编自江弱水《<红楼梦><水浒传>的繁与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