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全国工业复兴法》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建立国家复兴管理局。二是由国家举办各种公共工程,减少失业大军。三是适当提高劳工地位,改善劳工待遇。劳工组织有与资方谈判的权利,雇主不得以工人参加何种工会作为雇佣条件,雇主必须遵守最高工时和最低工资限额,不得雇佣童工。
——苗枫林《世界改革史》
材料二:1933年5月通过《紧急救济法令》,到1936年止,政府大约支出30亿美元用于失业救济。1935年提出《社会保险法》,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养老金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
——齐底步《世界经济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