讽谏,意指古代臣民运用委婉含蓄的语言,对君主或上司的过失提出批评和规劝。就讽谏的一般动机与性质而言,它与犯颜谏诤的直谏相同,都属于出自忠诚,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而提出的补阙和匡正意见,也都是君主专制制度下自我调整、自我补救的方式和手段。
以柔顺为特征,讲究进谏策略和语言技巧的讽谏,在补察时政、防范君主决策失误,维护国家机器正常运转,乃至约束君主生活小节方面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然而,乾纲独断,权力无限且无任何力量制衡的专制制度,从根本上又制约着讽谏功能的有效发挥。讽谏具有极大的历史局限性。
在漫长的中国古代社会中,从来就没有出现过限制和制约君主专制的政治机构、政治制度,讽谏及其他方式的进谏都只是君主专制制度自我调整、自我修正的补救手段,是君主囿于一人之智慧、精力、经验难以妥善决断天下大事,而不得不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以避免丧权亡国的辅政行为。一方面,它是君主授权、恩赐,依附于君权且为维护君权服务的工具;另一方面,带有民主色彩的进谏又与君主个人独裁的专制制度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君主专制的基本特征是君主的尊严、权威神圣不可侵犯,讽谏则意味着君主不是万能的,不是绝对正确的,并将批评、纠错的矛头指向君主。因此,不论进谏者是怎样的委婉含蓄、小心翼翼,或长袖善舞、巧舌如簧,都可能被敏感的君主看作是对君权的亵渎和挑战。
在君主专制制度下,讽谏等谏议活动,除了言事内容上有禁忌外,进谏能否取得实效,最终还取决于被谏君主的情感、性格、素质等多方面的因素。首先,进谏者必须取得君主的信任,谏言才有可能被采纳。《论语·子张》载子夏言:“信而后谏,未信,则以为谤己也。”其次,君主的志趣、性格、识见等个性因素导致进谏的效果往往因人、因事、因时而异。一般而言,君主创业艰难时易纳谏,得志顺利时易拒谏,励精图治易纳谏,懈怠放纵易拒谏。在人治社会,明君少见,昏君多有;即使是明君亦未必能善始善终地纳谏,未必能事事明理地容谏识谏。汉代“常以谈笑讽谏”取效得志的东方朔就曾深感:“谈何容易!非有明王圣主,孰能听之矣?”韩非更精辟地指出,即使“以至智说至圣,未必至而见受”。至圣之主尚且如此,更何况那些昏庸之君,“至智者”的讽谏艺术再高明也无异于对牛弹琴!
此外,就讽谏本身的局限性而言,讽谏如若曲笔太过、迂回太夸张,则不仅“无益劝诚”,相反还会起刺激助长不正之风的消极作用。这种状况以汉代的赋讽最为典型。两汉时期司马相如、扬雄、杜笃、班固、张衡等赋家,承袭先秦诗赋“主文而谲谏”的传统,虽苦心孤诣地创作了大量讽谏帝王游猎、声色、营造、求仙的赋作;但由于专制的帝王在接受和欣赏汉赋作品时丝毫没有纳谏的意识,加之“曲终奏雅”的讽谏曲笔过于委婉含蓄,且极尽推而隆之,铺陈华丽奇特辞藻之能事,“逐使繁华损枝,膏腴害骨”,不仅没达到赋谏的目的,反而起着“欲讽反劝”的消极作用。
总之,在君主专制时代,“世主之能识论议者寡”,讽谏能取效带有极大的偶然性。因此,其劝诚、补救过失的作用是极为有限、不可高估的,更不可盲目地推崇或讴歌。
(摘编自袁礼华、王华兰《论讽谏艺术及其历史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