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问:“被告, 这架照相机是谁的?,
被告:“是我的, 五年前从旧货店买来的。”
审判长:“你使用过他拍照吗?”
被告:“当然拍过, 五年来一直用它拍照。”
审判长:“被告, 你把这家照相机打开。”
被告:“审判长, 假如我把它打开,那就证明这相机是我的,是吗?”
审判长:。“不对,打开了并不证明它一定是你的:而打不开,那就证明一定不是你的。”
被告颠来倒去拨弄了半天也未打开,神色慌乱,手足无措。(原机主人安装了按钮)。
审判长:“你刚才说五年来一直用它,现在却又不能打开,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被告低下了头,无言以对。
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中“逻辑思维规则”的知识,分析审判长能有力揭穿被告人的狡辩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