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建国初期,在没收官僚资本企业后,建立了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工矿企业,但是这些企业中保留了比较多的“旧”的痕迹。
1950年2月28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发出了《关于在国营工厂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的指示》,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实行工厂管理民主化;清除隐藏在企业内部的反革命分子和封建残余势力;废除各种官僚资本统治时期遗留下来压迫工人的制度,如包工制、把头制和搜身制等。实行生产改革,一是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建立严格的经济核算制,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二是在生产管理工作中大力推广和使用新技术。如燃料工业部1950年作出了《在国营煤矿全面推行新的生产方法的决定》,废除过去长期采用的高落式与方柱式的采煤方法,使用和推广三段长壁,矸石充填等新的采煤技术。
——根据林蕴晖等著《凯歌行进的时期》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