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冬奥会的短道速滑接力比赛半决赛中,中国队与匈牙利队、美国队、俄罗斯奥运队同组出战。最终比赛结束时,中国队不在前2之列。如果这一结果是官方结果,中国队就无缘A组决赛。现场,裁判十分慎重,通过慢镜头观看比赛录像,最终确认美国队与俄罗斯奥运队存在犯规行为,中国队因为没有犯规行为,升至第2,晋级A组决赛。最终在A组决赛中,中国队一举夺金。很多美国人认为,美国队与俄罗斯奥运队的出局是中国的“主场优势”。但中国网友认为,这根本不是因为“主场优势”,而是很明显的犯规,是没有争议的判罚。
对于半决赛中裁判的判决,你支持哪一观点?请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