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载
出处
“明官制,沿汉、唐之旧而损益之。自洪武十三年罢丞相不设,析中书省之政归六部,以尚书任天下事,侍郎贰之。”
《明史·职官志》
“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并不曾设立丞相。自秦始设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今我朝罢丞相,设五府、六部……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
《皇明祖训·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