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周岁的原告李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某平台从被告经营的网店“X游戏”购买了374个游戏账号,共计支付36652元。原告父母发现后,及时与被告经营网店的客服人员联系,表示对原告购买游戏账号及付款行为不予追认并要求被告退款。该案中( )
①家长因疏于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而造成的损失,只能自己承担
②李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游戏账号的行为无效
③购买游戏账号的行为与李某年龄、智力相适应,网店可以拒绝退款
④原告父母对李某购买游戏账号的行为不予追认,网店应当返还款项
-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