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生活美学的崛起,并不意味着美学的转型——美学也根本不需要为此而转型。生活美学是对过去长期被忽略的审美与生活之间同一关系的关注。过去,审美与生活被错误地对立起来,并以此作为审美活动的全部,结果,审美也被人为地与生活隔绝。其实,艺术美代表着审美活动的一极,生活美则代表着审美活动的另外一极。前者因为非功利性比较明显,往往被直接与审美活动等同起来,后者因为功利性比较明显,一般被拒斥在审美活动之外。但是,生活美本来就是审美活动的应有之义,人们经常说“适者生存”,但是,在“适”中求得生存,这其实是人与动物所共同具有的;唯独“美者优存”,也就是在“美”中求得生存,才是人所特有的。因为,严格而言,生活之为生活,也理应成为“美者优存”的具体表现。美与人类生命活动同在,当然也与人类的日常生活同在。因此,透过功利性或多或少的问题,我们应该看到的是生活美学的诞生,并且它主要拓展的,是审美活动的外延,正是它,把“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一理想逐渐变成了现实。
在生活美学之中,生活的审美化意味着生活本身被提高为审美,以至于生活中无所不美,美是生活中的任何东西。美学就是这样一下子结束了自己的高傲与贵族偏见。然而,从“审美否定生活论”到“审美与生活同一论”,看似理论的突破,其实两者仍旧具有共同的理论缺陷,无非是从一个极端走到了另外一个极端。在这个方面,就美学而言,探索审美与生活之间的同一性时,必须避免的误区就是将审美与生活的等同当作一个真问题。美学对于审美活动的生活一极、功利一极的拓展,是意在剥夺传统美学的特权,进而开拓美学的思路。借此,昔日长期被忽略的受到重视,长期简单化的得以复杂化。可是,如果我们仅仅从作为部门美学的生活美学的角度去看问题,就会过分专注地把眼光放在某种应付生活的而并非针对审美活动的生活态度(生活美学)之上,根本不会去关注人类的任何罪孽和丑行。它是对精神的放逐,而不是对精神的恪守。
无可避讳的是,我们在生活美学提倡者那里,已经嗅到了几丝甘于平庸的气味。本来,在审美活动中确实并没有必要时刻关注终极价值,但是,却不能须臾背离终极价值,更不能转而诋毁终极价值:遗憾的是,我们在生活美学中只看到了对于人们所亟待满足的享乐的合理性的提倡,但是,审美活动还有其远远高出于享乐的合理性的东西。生活中的享乐的合理性当然提供了一种快乐、一种审美,但假如不对之加以引导、提高,相反却放任自流,甚至听任它肆意越过自己的边界,去侵吞审美的领域,就难免把审美赶入枯鱼之肆的结局。抬高生活的目的,必须是在更深刻的意义上抬高审美本身。人类的审美也必将从丧失反思之维沦落到退回生命的零度,进而成为对于审美、对于生活的随心所欲和蓄意嘲笑。
(摘编自潘知常《生活问题的美学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