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西汉武帝时,政法苛严,酷吏辈出,连朝廷大臣也“安危不可知”;其统治后期,更是贿赂公行,冤欲遍地。汉昭帝(前87年-前74年在位)曾颂布特教令,把汉武帝时遣留的积案一次清理,全部免予究治。汉宣帝(前74年一前48年在位)继位后,亲自审理案件,宣布“子首匿(隐藏罪行)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祖)父母”都不再连坐,下令凡触犯他名讳的人免于利事追究,并恢复文景时期平(公平)获缓(和缓)删的传统政策。汉宣帝设置“延尉平”宫职四人,专助延尉决疑案,平冤狱,把治欲的好坏作为考核官变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一政策调整,使宣帝时“政教明,法令行”,西汉王朝得以继续维持兴盛。
——据顾奎相、陈流《中国古代改革史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