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来临之前,民歌一直就是时尚。“歌咏所兴,宜自生民始也。”作为口头语言艺术的民歌,其起源即昭示着人类的起源。人类自脱离动物界的那一刻起,也就开始了超越性的审美活动,这种审美很自然地体现在他们的言谈歌咏之中。作为中国文学起源佐证的两言《弹歌》,“断竹,续竹,飞土,逐实”,就是越人之歌;而作为中国文学源头的元典《诗经》,其“国风”部分也是民歌歌词的总汇。从先秦的歌谣,到汉魏乐府,再到唐宋间的曲子词、竹枝词等体式的流变,民歌生长在百姓的唇吻和心灵之上,始终是社会风尚的主要组成部分。明代沈德符记录了万历年间江南小调的流行状况“不问南北,不问男女,不问老幼良贱,人人习之,亦人人喜听之,以至刊布成帙,举世传诵,沁人心腑。”马克思说:“民歌是唯一的历史传说和编年史。”在我们看来,民歌又何尝不是一部时尚史呢?
问题是,当今天很多人在叫嚣“娱乐至死”、张扬多元价值的时候,当多数民歌所描述的农耕甚至游牧、渔借生活情境离绝大多数人已很遥远的时候,我们还需要和民歌生活在一起吗?
解答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怎样理解现代性与传统之间的关系。现代性并非一种全然固定的僵死结传统之间的关系。现代性并非一种全然固定的僵死结构,它应该是开放的,既对空间开放,也对时间开放;它应该是一种建构性的场域,在这个场域中间我们可以把现代性变得更加符合人的需要,人的诗意生存的需要。这样来理解,传统就不再是一个被降服、被审判、被耻笑、被切割、被虚假玩弄的概念,而应该是唤起我们敬畏感的、我们借此和世界真诚连接的一种方式。我们通过传统洞开人类生命的本质存在,回归人类应然的统一存在。
民歌正是自传统社会以来,人们和世界真诚连接自然洞开的一种生命的打开方式。在欣赏民歌的时候,我们感到在传统人文世界中找到了人应该为人的那种存在的方式,我们觉得人应该那样和这个世界进行美好的连接,应该那样诗意地栖居。这种人的本真的状态,并不以样貌的陈旧而过时。反倒是,我们越是在非熟人社会孤独地存在,越需要追寻这种源自文化母体深处的熟稔和亲切。同时,在民歌的歌唱中,艺术活动和人的肉身体验、生命器官高度合一,是在深层次上对人的主体性的高度弘扬。在歌唱中,身体这一自然客体、心灵寓体的能量被强烈激发,人的主体意义被充分地释放,这是艺术的解放,更是人的解放。
今天,我们在理解民歌价值的时候,应该有更宽广更深层的追问。唯有如此,我们对民歌艺术存在和发展的生命力才可能会有更多的期待。而对民歌的自信也正是民族文化自信的一部分
(摘编自杨晓华《民歌,可以重新成为时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