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为吏之道》(如上图)是1975年出土的《睡虎地秦简》的一部分,阐述了从政任官的道理。其中说明了官吏的表现有“五善”“五失”,前者强调“忠信敬上”,后者则包括了“不安其朝”、“犯上弗知害”和“非上”等。官吏在处理政务时要“审悉无私”“审当赏罚”,同时还要“兴之必疾,夜以接日”,不得“贱士而贵货贝”“兴事不当”,否则会受到严惩。官吏在司法诉讼、惠民取民、公文处理、维护治安等方面都达到了要求,才能被称为“能”,以及成为一个合格的官吏。在个人操守与修养方面,既要坚持“一断于法”的底线,又要遵循谨己亲民的原则,还要能够止欲去愿、处柔防反。
——摘编自朱振辉《秦简<为吏之道>法律思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