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讳:避讳)强大,赏不私(私:徇私)亲近……
——《战国策·秦策》
材料二: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平斗桶权衡丈尺。
——《史记·商君列传》
材料三:行之十年,秦民大说(说:通“悦”,高兴、满意),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居五年,秦人富强,天子致胙于孝公,诸侯毕贺。
——《史记·商君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