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约定: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农户的土地经营权用于发展芦笋产业,芦笋产业年利润实行“127” 分红,即10%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体现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收益; 20% 作为农民土地入股分红,体现农户对土地承包权收益; 70%作为新型经营主体收入,体现经营主体对土地的经营权收益。该村走出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园区农户、新型经营主体“三方共赢”的发展新路径。该村的成功,主要得益于( )
①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激发乡村振兴活力
②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③理顺权利主体分配关系,增加劳动收入比重
④确立全新基本经营制度,创新土地运营机制
-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