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这是继2020年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之后,从国家层面推动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度完善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此举( )
①顺应了香港社会盼望良政善治、长治久安的主流民意
②为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③彰显我国主导国际事务的坚定决心
④将彻底杜绝挑战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种种乱象
- A、①②
- B、②④
- C、②③
- D、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