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省博山区实现所有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人兼。针对“一肩挑”后权力更加集中、廉政风险增大的情况,博山区在村级层面建立由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党员群众代表等组成的村监察站,对村级“小微权力”近距离、常态化监督。比如,该区东顶村的老街改造项目,不仅涉及数百万元资金投入,而且关乎房屋转让、文物保护等复杂事项。按照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流程图,项目经由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再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形成决议,最后公示。整个过程由村监察站全程监督并形成书面记录,“两委”班子没了后顾之忧,干起工作来更加顺手。
结合材料,运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知识,说明山东省博山区在村级层面建立村监察站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