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是某公司员工,2019年3月入职,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最近一次合同期限为2021年12月26日起至2022年12月25日止。因公司春节放假,陈某回老家。2022年3月1日,陈某所在地W县发生新冠肺炎疫情,W县全员静止。恰在同日,陈某收到公司要求返岗的通知,他向公司说明因为疫情无法准时到岗。2022年4月1日,陈某在微信上收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以陈某自2022年3月1日起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旷工一个月为由,通知双方劳动关系自2022年4月1日起解除。关于陈某维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陈某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
②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双方争议的必经程序
③陈某如对仲裁结果不服,可自收到裁决书起15日内提请法院再审
④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但陈某应提供相关的维权证据
-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