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本届常委会工作重点之一,为生态文明奠定制度基石。
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5年间制定和修改了土壤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等20多部法律,初步形成生态环保法律体系。坚持立法为了人民、立法依靠人民,通过召开五级代表座谈会等创新机制和建立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等常态举措,实现多种形式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
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5年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年度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和专题调研,创新并运用多种监督形式推动法律有效实施,推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不断得到解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正一步步成为现实。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的知识,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如何依法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