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历时10天的盛会,完成了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伟大历史使命。通过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社会各方面都能接受和遵守的共同纲领,是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革命斗争的成果,确立了中国的国家性质和政权形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治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成为我国法治建设开端的标志。
——摘自李正华、张金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史(1949—2012)》
材料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简表(部分)
时间 | 立法内容 |
1954年9月 |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 |
1966年起 |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停止工作 |
1982年12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 |
——据陈斯喜《新中国立法60年回顾与展望》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