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郭沫若的《女神》以“绝端的自由,绝端的自主”的彻底破坏精神,冲决了传统诗词的形式,这是一个还没有确定形式的、无可仿效的天才创造,就连郭沫若本人此后也再没有写出《女神》这样的诗作。很显然,在郭沫若的《女神》为新诗的发展开辟了道路以后,就迫切需要出现形式与内容严格结合和统一,可供学习、足资范例的新诗作品,确立新的艺术形式与美学原则,使新诗走向“规范化”的道路。以闻一多、徐志摩为代表的前期新月派在新诗发展史上所担负的正是这样的历史使命。
在新诗已经基本上立足以后,新月派所要做的,一是“在新诗与旧诗之间建立一架不可少的桥梁”,二是把创造的重心从早期白话诗人关注“白话”(“非诗化”)转向“诗”自身,也即“使新诗为诗”,由此,新月派举起了“使诗的内容及形式双方表现出美的力量,成为一种完美的艺术”的旗帜,中国的新诗创作于是进入了一个“自觉”的时期。
在这面旗帜下,新月派提出了“理性节制情感”的美学原则与诗的形式格律化的主张。为了实现他们的“理性节制情感”的理论原则,新月派诗人在诗歌艺术上做了有益的尝试。首先是客观抒情诗的创造,即变“直抒胸臆”的抒情方式为主观情愫的客观对象化。这种主观情感的客观化,使情感的表现蕴藉而含蓄,具有鲜明的形象性,并且能够激起读者更丰富的联想,积极参加审美再创造过程。这在新诗抒情艺术上是一个发展。
和“理性节制情感”的美学原则相适宜,新月派明确地提出以“和谐”与“均齐”为新诗最重要的审美特征。为了创立“中国式”的新诗,闻一多进一步提出了“新诗格律化”的主张,鼓吹诗的“三美”,即“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闻一多曾这样明确划清了新、旧格律的区别:“律诗永远只有一个格式,但是新诗的格式是层出不穷的”;“律诗的格律与内容不发生关系,新诗的格式是根据内容的精神制造成的”;“律诗的格式是别人替我们定的,新诗的格式可以由我们的意匠来随时构造”。这是借鉴西洋与中国传统格律,根据现代汉语的特点,所进行的新的创造:闻一多于“音乐美”(强调“有音尺,有平仄,有韵脚”)之外,还要有“建筑美”(强调“有节的匀称,有句的均齐”),就是因为“我们的文字是象形的,我们中国人鉴赏文艺的时候,至少是有一半的印象是要靠眼睛来传达的”,“绘画美”的强调也是考虑了中国诗画相通的传统。新月派诗人也用了很大力气来进行西方格律诗的转借,其中有得也有失。
总的说来,新诗格律化的倡导,纠正了早期新诗创作过于散漫自由、创作态度不严肃造成的一定程度的混乱局面,使新诗趋于精炼与集中,具有了相对规范的形式,巩固了新诗的地位。
(摘编自钱理群等《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
材料二:
《红烛》并不是闻一多严格意义上的现代格律诗,单是从外在结构出发,看它自由铺开似乎无规律可循,无法体现闻一多“三美”的诗学理念。然而联系诗人的情感,结合内在结构便可发现其诗行安排的慧心所在,直线发展线索中不乏跌宕起伏,有着起承转合之态,情感变化更具有和谐对称的特点,具有内在结构上的“建筑美”。
《红烛》引李商隐诗句不仅是因为这句诗概括了全诗的主旨,点出了蜡烛甘愿自我牺牲直至生命终止的高尚人格,更是安排内在情感结构的需要:诗人先验地知道并接受了“蜡炬成灰泪始干”的事实,在心底生出赞叹、困惑、怜悯、认可和歌颂,而不是诗人在红烛下看着摇曳的烛光慢慢悟出红烛的精神,继而托物言志、引为知音。对红烛生出的一系列的感情变化,实则都是诗人的自我对话,诗人的志向得以一步步抒发,更加坚定不移地忠于自己的理想去献身世人,由此,情感得以建构。
引用李商隐的诗句还取得了另一种效果,即与全诗结尾所引“莫问收获,但问耕耘”形成呼应,让诗歌首尾照应,加上中间部分的赞叹、困惑、疑问等情感,全诗体现出一种起承转合的美。闻一多在其诗学理论中就倡导诗歌的“建筑美”,注重部分间的和睦关系。《红烛》全诗构成一种冷静——热烈——冷静的圈形情感结构,引用李商隐的诗句点出吟咏对象和情感,是冷静的缓冲;接下来,经由对红烛颜色之红的赞美(第一节)、困惑于红烛的自我燃烧(第二节)、找到红烛燃烧的高尚理由(第三节)、感伤怜悯红烛的燃烧(第四节)、困惑于红烛的流泪最终明白缘由(第五节)、开导安慰红烛的流泪(第六节、第七节)、引用“莫问收获,但问耕耘”重申红烛精神使情感归于理性沉静(第八节)。
《红烛》的情感经由平静的诉说到一系列起伏不定的变化最终又归于平静的领悟,由此构成富于变化而又不杂乱的情感结构,线条式的发展具有清新明了的线索可循,又避免了简单划一。
(摘编自李婷《论闻一多<红烛>诗的情感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