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隋朝初年,突厥“遣使请缘边置市,与中国贸易,诏许之”。之后,双方便开展了以牲畜和丝织品为主要交换商品的五市。正是在“五市”这种贸易形式的影响下,中西陆路贸易在隋唐时期进入繁荣时期。隋唐时期的商品经济非常发达,以货币为媒介的买卖活动相当活跃。在托克玛克南部的阿克别希姆古城遗址中出土了“开元通宝”“乾元重宝”“大历元宝”等唐朝货币。但是,由于铸币原料金属铜的缺乏,在中西陆路贸易中,易货贸易也大量存在。隋唐时期,带有官方垄断性质的朝贡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地位不可忽视。隋唐王朝的历代统治者一直以来都认为自己是天朝上国,因而将朝贡视为显示天国成武,使四夷顺服,以及对其他民族及异域加恩体恤的方式。隋唐王朝的统治阶层对海外奢侈品也有强烈的占有及消费欲望,如隋炀帝派遣裴矩前往张掖以监管“五市”,初衷也是获得奢侈品和宝物。为显示中原王朝怀柔之大度,隋唐政府为朝贡提供了丰厚的酬劳,等到朝贡使节回国时,鸿胪寺、典客署还要主持欢送仪式,并赠予其可观的礼物。据统计,南亚、中亚与西亚来唐使团共343次,每团少则数人,多则数百人。
——摘编自《隋唐时期的陆路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