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北魏孝文帝在位时(471-499年),统治集团在政治、经济、鲜卑人的生活习惯等方面采取了规模较大的一系列改革措施,改革大体分两期进行(如表3)。它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各族融合的成果。改革也遭到了一部分保守的拓跋贵族的反对。
第一期(484—486年) | 政治方面 | 整顿吏治;废宗主督护制,实行三长制。 |
经济方面 | 制定和推行均田制及新户调制。 | |
第二期(494年后) | 把都城从平城迁到洛阳。 | |
改官制、禁胡服、断北语、改姓氏、定族姓。 |
——据张帆《中国古代简史》等整理
材料二:当时民族汇集逐渐成为时代的主流,孝文帝顺应历史潮流,经过孝文帝的主动融合……鲜卑族在生产、生活方式上的转变促使了整个社会习俗的改变,汉族风俗习惯成为整个社会习惯的主体。鲜卑和其他民族的加入,为汉民族不断注入了新鲜血液,促进了民族大融合。
——摘编自葛剑雄《元(拓跋)宏及其迁都和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