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武帝以后,孝廉一科成为士大夫仕进的主要途径,被举的孝廉,多在郎署供职,由郎迁为尚书、侍中、侍御史,或外迁县令长尉,再迁为刺史、太守。
——田余庆《秦汉史》
材料二:
(魏晋时代)士族人物几乎垄断了尚书令、尚书仆射、尚书郎及中书省中书舍人以上的显要官职。在选官制度上,资品的评定完全演化为以血缘关系区别的门第高下为标准。官职的清浊、升迁之迟速,完全看门第是上品还是卑庶。
——摘编自白寿彝《中国通史》
材料三:
这种制度可以说是一种最淡化个人与其家族关系的一种制度。个人的素质和能力必须由文章来集中表现,由此,“以文取人”就有了绝对、完全的意义。宋代还采取了禁“公荐”、禁座主与门生建立密切关系和举行殿试等旨在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人格淡化、面对天子、取士之途趋一、考试内容趋一的种种发展,都意味着这种制度越来越以一种尽量客观、中立、平等的标准来对待所有投考者。
——摘编自何怀宏《选举社会及其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