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在雅典,凡是公民都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其权利通过公民直接参与和管理城邦政治活动来实现。……每年6个雅典公民中就有1人可能担任某种公职。雅典的公职如执政官、将军、议员、陪审员等,均由选举或抽签产生,任职期限均为一年。……因而公民都有轮流担任公职的机会。
——引自蒋云芳、胡长林《雅典民主政治的特征及对西方民主的影响》
材料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