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14 世纪初,尼德兰安特卫普的集市逐渐发展起来。安特卫普集市一年举行两次,每次开放两周。安特卫普的市政当局拥有管理集市的权利,制定了针对钱币兑换和商业信用的制度,不强迫外来商人必须出售所有带来的商品等。14 世纪20-30年代,安特卫普地区的集市吸引了整个尼德兰的商人和手工业者、英格兰羊毛商、布匹零售商,一些意大利商人、南德意志商人还带来了大量布匹、酒、胡椒、玻璃器皿、金属制品等。到了15世纪末,安特卫普集市开始向综合性的交易所转变。
——摘编自宁凡《15-16世纪欧洲集市的转变——以尼德兰集市为例》
材料二:明初以来集市日渐发展和繁荣,如盛产线罗纱绸的盛泽镇,“富商大贾数千里辇万金而来,摩肩连决”;以产包头绢而闻名的双林镇,“各直省客商云集贸贩,里人贾鬻他方,四时往来不绝”。在这些市镇上,作坊主们为适应日益发展的市场需要,不断扩大其生产规模,并雇佣了较多的工匠。这些市镇附近的农村越来越多地从事商品作物的经营。如有的种桑、蔗、红花,棉;有的种蔬菜、水果、烟草等,但作坊主们“得不到官方的鼓励”,作为农业经济补充的商品化,往往被限制在维持小农经益的再生产限度内。随着人口的增长,“政府也变得更加集权,以试图控制迅速增加的民众”。这一切都导致了市场力量的发育与运作过程完全被扭曲。
——摘编自韩大成《明代的集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