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各种劳动合同中,劳资双方更加倾向于中长期合同。《劳动合同法》施行后,一些企业更加注重员工的考察、培养和员工队伍的稳定,第一次与员工签订合同,往往会选择3年的合同期。通过3年的时间,选择适合企业发展的员工,为第二次的固定合同和以后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打好基础。劳动者都希望职业稳定、有发展空间,不想经受短期合同的折腾。有了《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他们将无疑选择中长期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如果续签就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些企业出于降低用工成本、减少用工风险的考虑,固定期限合同自然终止后就不再续签。对于一些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关键岗位,条件会更苛刻,门槛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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