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某位母亲给八年级儿子小新买了部手机做为生日礼物,并与儿子“约法三章”:不能用手机传播他人私密信息或侮辱性的语言;不能沉迷手机,不准浏览不健康信息,多下载一些经典作品,拓展自己的视野…小新答应了妈妈的约定,但暗地里却沉迷手机,经常在网络上浏览一些不良信息,经常旷课。后来还環着无业青年染上了抽烟、赌博的恶习。最终因参与打架斗殴,造成严重后果,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