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赔款2100万银元,开放广州、厦门等五处为通商口岸;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中国须同英国商定。
材料二:清政府割辽东半岛、台湾、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军费白银2亿两;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
材料三:在北京设立使馆界,允许各国派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在区内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