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某农业生产合作社试行短期包工制,先逐步实行临时包工,即在某一件农事活动上,定出每亩地所需工作数量和质量的标准,将全社土地分给各生产组按此标准完成。1953年实行季节包工制;1954年根据前两年包工取得的经验,进一步实行常年包工包产制,把全年每亩地的各项工作分别规定统一的标准,再按各生产组劳力、技术等情况,将全社土地分配给各生产组完成全年任务。这些举措意在( )
- A、开启全国土地改革运动的序幕
- B、促进农业高级合作社迅猛发展
- C、扩大农民个体生产经营自主权
- D、改变束缚农业生产力的旧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