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因为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导致口罩机供不应求,Y公司见机开始转产口罩机并与客户签订口罩机购买合同。苏州Z公司于2月14日与Y公司签署了100台口罩机的《购销合同》,并向Y公司预付了2886万元货款,双方约定3月5日交货,如有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2月28日,Y公司致电苏州Z公司,称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当地政府征收了100台口罩机,因此无法保障已订货客户的需求,决定停止履行合同,并退回预付款。苏州Z公司则表示不按期履行合同需要赔偿损失,因此与Y公司产生了纠纷。
本案中Y公司的行为是否违约?Y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请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