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为了按照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根据过渡时期总路线,从1953年起,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开始实行系统的有计划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公私合营中实行“四马分肥”的赎买政策……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客观形势的推动下……到1956年1月底,全国大城市以及50个中等城市,先后全部实现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
材料二:1957年,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超额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工业方面,鞍山大型轧钢厂、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等一大批基本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