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20世纪二三十年代乡村建设运动成为“社会运动的主潮”。据统计,30年代参加这一运动的团体或组织有600多个,试验区有1000多处,“各有各的来历,各有各的背景,有的是社会团体,有的是政府机关,有的是教育机构;其思想有的左倾,有的右倾,其主张有的如此,有的如彼”。运动者企图通过兴办教育、改良农业、提倡合作、办理地方自治与自卫、建立公共卫生保健制度以及移风易俗等措施,达到“复兴农村,振兴民族”的目标。运动在得到广泛赞誉的同时,批评也不少,有学者认为乡建工作只能解决枝节问题,农村土地占有的不平等与国际经济体系的不平等是农村发展的最大障碍。尽管运动以失败告终,但自此之后,乡村建设在中华大地上就从未停息过。
——摘编自徐秀丽《民国时期的乡村建设运动》
材料二:建国后,新解放区极其重要的任务是进行土地改革。在土改开始阶段,党的干部组织农会,实行减租减息和反“霸”斗争;但有调查表明,在有些地区只有40%的农民加入了农会。1950年6月,中央颁布了土地改革法以指导这项工作,新的法律肯定了“解放农村生产力”和“为工业化铺平道路”的观点。1950年夏末,关于农村社会中根深蒂固的力量的报告引起了领导人的注意,同时中国介入朝鲜战争加剧了社会紧张,导致新的土地方案强调阶级斗争与动员群众。新方案的重大步骤是确定全村农民的阶级成分,然后没收和重新分配地主的土地和生产性财产。土改工作组还从贫农和中农中吸收大量的新领导,通过诸如“诉苦会”和公审等方式,动员全村反对地主。土地改革将43%的中国耕地重新分配给约60%的农村人口,决定性的事实是,农村旧秩序已经证明毫无力量,农民现在可以满怀信心地支持新制度。
——摘编自《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