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史料 | 结论 |
① | 《周礼》记载“听称责(债)以傅别”,郑司农注:“傅,傅著约束于文书;别,别为两,两家各得一也。” | “傅别”是一式两份的债务契约 |
② | 江苏尹湾汉墓《集簿》木牍内容包括:东海郡内基层机构设 置,管辖范围,官吏、户口、人口、土地及播种面积、春季种树、钱粮收支数量等 | 反映汉朝上计制度的考核内容 |
③ | 魏晋时期南方大庄园主封占山水,“募招浮客,分耕其中”,田主监督生产和收割分配,田客不能“起移” | 庄园内人身依附关系紧密 |
④ | 朱元璋制定《宪纲条例》和“六科通掌”,规定了监察御史、按察司官员和六科给事中的职掌权限等 | 明代以法令管理科举选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