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诗歌是最早出世的文学,这是文学史家公认的事实。
人,生来就有情感,情感天然需要表现,而表现最适当的方式是诗歌,因为语言节奏与内在节奏相契合,是自然的‚不能已‛的。
诗歌、音乐、跳舞原来是混合的。它们的共同命脉是节奏。在原始时代,诗歌可以没有意义,音乐可以没有‚和谐(me1ody)‛,舞可以不问姿态,但是都必有节奏。后来三种艺术分化,每种均仍保存节奏,但于节奏之外,音乐尽量向‚和谐‛方面发展,跳舞尽量向姿态方面发展,诗歌尽量向文字意义方面发展,于是彼此距离遂日渐其远了。
节奏是宇宙中自然现象的一个基本原则。节奏是一切艺术的灵魂。在生灵方面,节奏是一种自然需要。节奏是音调的动态,对于情绪的影响更大。我们可以说,节奏是传达情绪的最直接而且最有力的媒介,因为它本身就是情绪的一个重要部分。
诗的节奏决不能制成定谱。即使定谱,而每首诗的节奏亦绝不是定谱所指示的节奏。乐的节奏可谱,诗的节奏不可谱;可谱者必纯为形式的组合,而诗的声音组合受文字意义影响,不能看成纯形式的。这也是诗与乐的一个重要的分别。诗是一种音乐,也是一种语言。音乐只有纯形式节奏,没有语言的节奏,诗则兼而有之。这个分别最重要。语言的节奏是自然的,没有规律的,直率的,常倾向变化;音乐的节奏是形式化的,有规律的,回旋的,常倾向整齐。诗源于歌,歌与乐相伴,所以保有音乐的节奏;诗是语言的艺术,所以含有语言的节奏。
现代人做诗文,不应该学周诰殷盘那样佶屈聱牙,为的是传达的便利。不过提倡白话者所标示的‚做诗如说话‛的口号也有些危险。日常的情思多粗浅芜乱,不尽可以入诗;入诗的情思都须经过一番洗练,所以比日常的情思更为精妙,更有剪裁。语言是情思的结晶。诗的语言亦应与常言有别。
这所谓‚精练‛可在两方面见出,一在意境,一在语言。意境为情趣意象的契合融贯,但是只有意境仍不能成为诗,诗必须将蕴蓄于心中的意境传达于语言文字,使一般人可以听到看到懂到。
凡是真正的文学作品,无论是诗还是散文,里面都必须有它的特殊情趣。其实一切艺术,到精妙处都必有诗的境界。
(摘编自朱光潜《诗论》)
材料二:
朱光潜的《诗论》说:诗歌先于文字,音乐舞蹈又先于诗歌。先民们狩猎、祭祀时无具体内容的吟唱伴随音乐和舞蹈,逐渐发展至配上歌词,诗歌便出现了。此时的诗是配合音乐所作,是从属地位。而舞蹈先其一步脱离于此体系。后来诗歌也渐渐独立于音乐,此时,人们更看重诗的意义。
诗的形式,也因为表达的需要从四言、五言、七言,不等字,渐次嬗变。
蒋勋说:每一个新的文学形式的兴起,都是旧有的形式已到了巅峰,无更多的空间可堪发展了,于是新的形式便应运而生了。
关于诗的形式,从胡适之倡导的新文学革命开始,就进行了广泛的讨论。胡适下定决心全面使用白话文,提倡写白话诗,提议作诗如说话。关于白话诗该采用何种语言他与好友梅觐庄、任叔永论战了无数次。
朱光潜在《诗论》中也反对胡适这种作诗如说话的观点。他说胡适所举出古人做的一些如白话的诗,是非常少见的;并且联系前后句来看,也并不是通篇白话。
我也不同意作诗如说话。中国的语言文字历来讲求言约义丰、含蓄隽永,如变成作诗如说话,还有何美感而言?便如现代诗中,所谓的梨花体、羔羊体,不过是把一句话拆成几个段落,我欣赏不了其精妙在何处。
诗永远是最凝练的语言,除了灵感外,学会掌控和运用技巧也是必须的。正如《诗论》说的:很多人的诗歌并无可读性。不如将这份灵感,去写篇散文,倒有可能是篇精彩之作。朱自清有文集《文学的美》,其中多篇文章讨论了新诗该采用何形式,用不用韵,字数是否有讲究,怎样写才是一首合格的新诗。他对新诗的一个诠释,令我印象深刻。他评论说:新诗是很多关联的意象,然后抽去了其中的桥梁。因之,我读现代诗,稍微有了一点点门径。
至于新诗到底用不用韵,他们也进行了多方尝试与讨论。徐志摩的《再别康桥》,也是用了韵的。《诗论》中说,由于汉字是单音节,不用韵律的话读起来无节奏感,顿挫感不强。而英文诗不存在这个问题。法文诗存在类似问题,因而法文诗用韵的多。英文诗只是在韵诗初传入时尝试过用韵,并且据书中所述,评价不是很高。
总而言之,汉语诗吟诵起来有韵律会更美。倘若功力高深者能兼顾意和音,那就是善莫大焉了。
现代诗和古诗,我们应该用哪一种形式更好?这并无高下之分。近体格律诗词的好处在于其固有的格式自带节奏、音律之美,如此,对于水平低下之辈,亦能找到一份成就感。先有了形式之美,至于雕琢言辞和深刻的涵义,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绝非一日之功。
古体诗写起来很难,全靠意境取胜,这要求的功力更为深厚。我想,现代诗恐怕也莫不如此。
(摘编自绿杨荫《谈谈诗歌--读朱光潜<诗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