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二重证据法是近代王国维对自己研究中国古史所运用的基本方法的概括。1925年,王国维在为清华研究院讲授《古史新证.总论》时最早提出二重证据法:“我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这种方法突破了传世文献互证的限制,以出土文物所记载的新材料和古籍所记载的旧材料,相互补充,彼此印证,以获得对古史的新解。
通过这种方法,新材料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旧材料可以得到重新鉴定,而人们有关古史的立论,可以得到考古发现与文献记载的双重判定,从而也就会做到确凿可信。作为一种古史研究的原则和方法,二重证据法具有一定普遍的方法论意义。如认为“纸上之学问,赖于地下之学问”,体现了逻辑方法论原理中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这一首要环节的要求;主张“综合贯通以类其同,分析比较以观其异”,不仅体现了对分析法和综合法的运用,而且在某些方面还体现出两者的有机结合;要求在古史研究中对不同的材料“参互求之”,表明了对比较法的重视;强调“由全以知曲,致曲以知全”,则体现和贯穿着对归纳法和演绎法的运用。
(摘编自《逻辑学大词典》)
材料二:
上世纪后半期,史学界进一步拓宽研究路径,注意运用民俗学、神话学、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古史,推动古史研究朝民俗学、神话学及人类学的路向发展。作为古史辨派的成员和顾颉刚的弟子,历史学家杨向奎在新时期学术复兴的语境中提出三重证据法。杨向奎在其所著《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序言中称:“文献不足则取决于考古材料,再不足则取决于民族学方面的研究。过去,研究中国古代史讲双重证据,即文献与考古相结合。鉴于中国各民族社会发展不平衡,民族学的材料,更可以补文献考古之不足,所以古史研究中三重证据代替了过去的双重证据。”
其他学者在此基础上,从各自关注的领域对三重证据法做了不同解读,并进行了理论和实践的推进。陈寅恪所言三重证据法是:“一日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二日取异族之故书与吾国之旧籍互相补正”;“三日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材料互相参证”。黄现播所言的三重证据法是在二重证据法的基础上,结.合调查资料或材料中的“口述史料”研究历史学、民族学。徐中舒的三重证据法,是在二重证据法的基础上,运用“边裔少数民族的,包括民族史、民族学、民俗学、人类学”等的史料研究先秦史。饶宗颐的三重证据法,是在二重证据法的基础上,将考古材料又分为两部分一考古数据和古文字数据。三重证据便是有字的考古资料、无字的考古资料和史书上之材料。可见,三重证据法的具体内容,不同学者的解读有差异。不过,均为在“二重证据法”基础上,以互证为基本方法,拓宽史料范围的学术努力,突破了文字中心主义。
(摘编自龙宗智《法学与史学印证方法比较研究》)
材料三:
人类学及文化研究的方法创新与整合对于中国文化研究具有重要借鉴作用,对于按照文、史、哲、心理、宗教、美术等各个学科的教育范式培养出来的学者,要学会在书写文献以外找到重新进入历史文化的途径,这虽有相当的知识跨越难度,却代表着未来的学术整合发展趋势,值得在高等教育中加以引导和推广。举例来说,《西游记》研究一直是古代小说研究的大热点。季羡林先生根据印度大史诗中的神猴哈努曼形象,提出孙悟空这一文学形象的由来究竟属于中国原创还是印度输入的问题,曾引发比较研究方面持久的争论。事实上,敦煌地区在唐宋以前是氐羌族群活跃的地区,当地居民的口碑文化中至今依然保留着有关唐僧师徒西游故事的丰富地方性叙事,甚至当地的地名中也还保留着“葫芦河”等一批与西游题材相关的古老名号。第三重证据表明:猴的形象,对于自古游牧在河西走廊地区的羌人,包括建立西夏王国的党项人,本来就是其祖先图腾。神猴能够神通广大的观念,不需要等待哈努曼形象从印度传播过来,就早已深入人心。
过去十余年,《西游记》研究再度发生“焦点西移”的现象,其原因就出自敦煌榆林窟
的西夏壁画和元代壁画之唐僧师徒叙事。这些图像符号给出的西游叙事题材,要比吴承恩写出小说《西游记》的年代早几百年。这一实例表明,新发现的第四重证据对文字符号材料的时空局限性而言,具有真正的突破意义。这样,文化研究就不再单纯着眼于互证,而囊括了传统历史文本及以外的所有符号形态,实现了普遍方法论的探求。
(摘自叶舒宪《四重证据法:符号学视野重建中国文化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