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载文指出:法治本身的含义是指“法的统治”,即法居于国家与社会的统治地位。只有在政府的行政权力受到法的严格制约的情况下,才意味着法治的真正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中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最大、与公民关系最密切、人数最多的部门。因此,依法治国能否取得成效,主要取决于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