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正好《中世纪西欧的城市特许状》
材料二:一些比较富裕的城市,就用赎买的办法摆脱领主的统治;有的城市则采用武装斗争的手段;另一些城市则两种办法交替使用。意大利北部威尼斯、热那亚等城建立起独立的城市共和国。那些取得完全自治权的城市,只向国王或领主纳定额赋税。市民选举产生的市议会,成为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制定政策、法令和铸造货币。城市有自己的法庭和武装,有权宣战、媾和。城市通过选举产生的市长、法官等管理人员,行使行政、司法、财政大权。另外一些城市,如法国的巴黎、奥尔良、里昂和英国的林肯、牛津等,只享有不完全的自治权,由国王与城市代表共同管理城市。
——《世界通史·中世纪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