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工匠精神是中国人自古及今、绵延百代孜孜以求的。早在《诗经》中,就把对骨器、象牙、玉石的加工形象地述为“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庄子》中的“庖丁解牛,技进乎道”、《尚书》中的“惟精惟一,允执厥中”以及贾岛关于“推敲”的斟酌,都体现了古代中国的匠人精神。
古代中国曾是世界上最大的原创之国、商品出口国及匠人之国。而中国的丝绸、瓷器、茶叶、漆器、金银器、壁纸等产品曾是世界各国王公贵族和富裕阶层的宠儿。早在西周时期就已设立了“百工制度”,古代的“中国制造”闻名遐迩。
中国自古就有追求“精确”的传统。“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说法就是例证。欧阳修《归田录》载,汴京开宝寺塔“在京师诸塔中最高,而制度甚精,都料匠预浩所造也”。预浩把塔建好后,却是“望之不正而势倾西北”,成了斜塔。大家都奇怪这是怎么回事,预浩解开了谜团:“京师地平无山,而多西北风,吹之不百年,当正也。”意大利比萨斜塔的倾斜并不是设计者的初衷,而开宝寺塔则是在充分考虑到气候因素前提下的刻意之举。这样来看,不光前人要感叹预浩精益求精,就连今人也定会竖大拇指。
《五杂俎》记载,明朝中期有一位木工蒯义,参与了紫禁城建设,最终迈上了工部左侍郎的岗位;王世贞《弇山堂别集》记载,成化年间的木工蒯刚,仰仗木工技术,官至工部右侍郎;嘉靖年间的木工郭文英因建造宫殿有功,走上了工部侍郎的岗位,而同期的徐杲“以木匠起家,官至大司空”。
中国古代工匠匠心独运,他们把对自然的敬畏、对作品的虔敬、对使用者的将心比心,连同自己的揣摩感悟,全部倾注于一双巧手,创造出令西方高山仰止的古代科技文明。曾侯乙编钟高超的铸造技术和良好的音乐性能,改写了世界音乐史,被中外专家学者称为“稀世珍宝”。
总之,只有沉得下心、坐得住“冷板凳”,才能真正做出匠心独运、经得起时间检验的作品。如今,尊重工匠的劳动,以良好的环境催生新时代的工匠精神,才能使“工匠精神”绽放异彩。
材料二
少府和大司农这两大机构主要管辖着汉代的官办手工业,少府的收入归皇室,大司农的收入归国库。就其类型而言,主要有官府手工业和官营手工业两种。
官府手工业,是指汉朝政府直接经营管理并直接为政府服务的手工业,其主要目的一方面是为皇室、贵族及官僚提供各种日用消费品和奢侈品,另一方面是向军队提供兵器武备等。因此,汉代的官府手工业从严格意义上说不属于商品生产,而是一种“专供生产”。就其经营管理来说,汉代的官府手工业又可分为中央政府所属的手工业和地方郡国所属的手工业两类。
中央政府所属的官府手工业,设有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据《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西汉时负责供给天子及皇室之用的少府属下设有考工室、东织、西织、东园匠、尚方和御府等,其长官为令和丞。东织和西织,其下设有丝麻纺织工场,专门负责为皇室及贵族制作祭祀时穿用的衣物服饰。
除了上述中央官署之外,西汉少府所属的内者,水衡都尉所属的上林和钟官,以及供工、内官、寺工、右工等也都设有官府手工业工场,制造铜器和漆器等。东汉大司农、太仆所属的书言府、虎贲官等机构也设有制作铜器的工场。
作为汉王朝官府手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政府还在各地设有工官为皇室和政府进行专门的手工业生产。据《汉书·地理志》,西汉共设有八处工官。据汉长安城未央宫官署建筑遗址出土的骨签刻文及其研究可知,河南工官、颍川工官和南阳工官,是当时规模最大、最为重要的“三工官”,主要负责铜器和兵器武备等的生产和供给。
汉代的官府手工业,除了中央政府直接管辖外,还有地方郡国经营管理的手工业,其产品主要供给中央和郡国的统治者使用,或用于装备中央和地方武装。
官营手工业,它不同于官府手工业的根本区别在于,虽然同样是政府管理和经营,但其产品并非只供给特定的人群,而是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实际上是一种“垄断经营”“专营生产”,其中最为典型的是盐官和铁官的设置及盐铁专营。汉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汉朝政府实施盐铁官营政策,将煮盐和冶铁收归政府。盐铁不再由少府管辖,而是改由主管全国经济的大司农掌管,大农丞领盐铁事,在全国27个郡国设置盐官37 处,进行食盐的生产与运销,即盐官招募百姓制盐,并官收、官运、官销;同时,在全国40 个重要产铁的郡国设置大铁官49处,铁官设令、长及丞,主鼓铸:“郡不出铁者,置小铁官,使属在所县”,销熔旧器铸新器;严禁私自铸铁、煮盐。
材料三
汉代根据不同的手工业门类设置不同的工官,进行专门的生产,最大限度地使生产专业化。当时尽管有综合性的工官,但最常见的还是专业性的工官,如河内工官主要制造弩机等兵器武备;颍川工官主要铸造铜器皿;南阳工官主要制造兵器;广汉郡工官主要制造铜器和漆器;设在齐郡临淄和陈留郡襄邑的服官,专门为皇室及贵族制作日常生活及上朝所穿用的文绣服饰。
至于工官及手工业工场的内部管理,一方面采用“物勒工名”的做法,实行生产责任制,建立完整的质量监控体系;另一方面根据工艺流程进行细致的分工,以保证工匠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产品的质量,尤其在官府手工业工场中更是如此。
所谓“物勒工名”,是战国以来形成的一种手工业工场产品质量监管制度。《礼记·月令》:“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功有不当,必行其罪,以穷其情。”郑玄注曰:“勒,刻也。刻工姓名于其器,以察其信,知其不功致。”也就是说,在制成品上刻上工匠的姓名和监督管理者的姓名,表示对产品的质量负责,如发现有残次品和劣质品,即“功有不当”,则会受到严厉的追责和惩罚。至于工种的划分,则因手工业门类的不同而有异。这种“物勒工名”的做法和工匠的细致分工,在蜀郡西工的漆器生产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蜀郡西工是汉王朝设在蜀郡(今成都)的一处工官,以生产漆器为主,兼及铜器和铁器的制造。蜀郡西工制造的有铭文的漆器,迄今已发现28件之多,充分揭示了蜀郡西工漆器的生产过程、工匠分工及质量管理体系。
也正因为如此,汉代官府手工业工场的产品做工精致、质量优良,形成了汉代工匠精工细作、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